首頁» 專題報道» 2008佛教外語交流會» 會議綜覽» 【規則】“2008佛教外語交流會”評審標準
 
【規則】“2008佛教外語交流會”評審標準
作者:
發佈時間:2008-07-10 10:44:00 來源:中華宗教文化交流網 【
 

    “2008佛教外語交流會”的評審標準:

    一、語言表達方面,要符合演講語種本身的習慣與要求;

    二、演講內容方面,要契合交流會“面向世界的中國佛教”與“中國佛教的過去與未來”的主題;

    三、解答問題方面,要能體現出演講者的對機與機智。


(責任編輯:圓明)
相關鏈結
“災難危機與佛教慈善事業”暨第二屆宗教與公益事業論壇將在廈門召開
崔明晨:佛教慈善如何走進大眾心靈
慈悲隨想
淺談佛教慈悲關懷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
“災難危機與佛教慈善事業”暨第二屆宗教與公益事業論壇將在廈門召開
慈濟的慈善理念
慈善的意義
如何實踐慈悲法門
福建佛教的公益事業
慈善的精神
背景新聞
7月9日,“2008佛教外語交流會”在上海玉佛寺隆重拉開帷幕,這是我國佛教界自建國以來首次開展的外語交流會,海內外百餘位佛教界代表濟濟一堂,以英、韓、日、法等多種語言暢談開展國際交流的經驗、心得。會議期間還將舉辦“海外佛教留學生座談會”。此次會議由中華宗教文化交流協會、中國佛教協會共同主辦,上海市佛教協會協辦,上海市玉佛禪寺承辦。
 
網站主辦:中華宗教文化交流協會 京ICP備07006622號